金昌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1-01-19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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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范要求,由金昌市教育局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金昌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金昌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935—8212525,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6号。(网址:http://jyj.jcs.gov.cn/)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督导室、信息中心协同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负责领导、有具体经办人、有反馈协调人员。

(二)着力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局务会等形式,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公开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内容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

(三)拓展信息公开内容

1.公开的主要事项。围绕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教学体制机制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等民生工作,对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考试考生资格、教师招聘、学生助学贷款、“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等需要发布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络、公示栏、简报、微信等进行公布,确保信息公开实时高效。

2.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是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我局高考、中考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都能按照省招生办的文件执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财务管理工作。为规范基层学校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增强会计监督职能,本年度建立健全了规范、廉洁、高效的财务制度系,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日趋规范。三是职称评聘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会同人社局开展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四是阳光分班。为扭转择班择校现象,促进教育公平,2020年9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按照“阳光分班”要求,完成分班入学工作。四是行政许可事项。我局现有政务服务事项27项(其中:依申请类15项,依职权类12项,依职权类不对外公开;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2项)和19项工作任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2020年,完成行政许可申请105件(教师资格申领事宜),行政检查23次,法制审核案件率100%。

3.公开的主要形式。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局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互联网搜索查询。在金昌市教育信息网上,市民均可通过子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机关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三是开通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受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咨询和申请公开事宜。四是通过印发文件、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发布。对于教育收费、招生等有关信息,我局要求各学校通过公告栏、墙报、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1

4

规范性文件

3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36

1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

317.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统筹推进信息公开组织管理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仍需加强、信息公开服务作用与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还有差距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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