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川区第五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金昌市幼儿园分类评估管理办法》及《金昌市幼儿园分类评估标准》,市教育局于12月15日至17日组织专家对提出市级评估申请的幼儿园开展实地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0935-8312345),电子邮件(jcsjyjjzxx@163.com)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附件: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及标准化园评估结果
金昌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及标准化园评估结果
拟认定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金川区第五幼儿园
金川区博众幼儿园
拟认定标准化园
金川区聚金幼儿园
金川区金沙幼儿园
金川区东湖幼儿园
金川区紫金幼儿园
金川区大光明公园路幼儿园
金川区大光明恒昌花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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